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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关于开展第四届“挑战杯”恒安集团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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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四届“挑战杯”恒安集团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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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学生创业网 文章来源:福建大学生创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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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推动“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活动深入开展,激励广大青年学生适应时代要求,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勤奋学习、奋发成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挑战杯”恒安集团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和对象
1、 时间拟定于2006年2月—6月。
2、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含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含民办)学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在总结历届竞赛活动的基础上,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共同组成第四届“挑战杯”恒安集团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委员会(简称省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杨福祥、黄承祖,联系电话:059187531410,电子邮件:tswxxb001@163.com)。
三、竞赛的方式和步骤
为使这项目活动更富有群众性和创造性,省评委会拟分本科院校和大专院校不同的竞赛标准进行比赛。
1、采用预赛、复赛和决赛的方式进行竞赛。
2、预赛(2月—3月)。在各高校广泛开展创业计划竞赛活动。具体步骤:学生向学校申报竞赛参赛作品项目;各高校组织创业计划竞赛培训讲座;参赛学生完成作品提纲;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整份计划;各高校组织评审和选拔工作。经选拔后,由校团委等有关部门按要求于3月31日前将作品(作品含申报表4份、创业 计划提纲4份、完整创业计划4份,电子版材料1份)上报省评委会。各校报送作品的数额不得超过15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一件作品。
3、复赛(3—4月)。省评委会对预赛报送作品进行评审,提出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同时将省评委会意见反馈给作者,由作者对参赛作品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于决赛前上报修改后的作品。
4、决赛(5月或6月)。确定参加决赛的作品参加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省评委会将以书面评审和秘密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评出若干金银铜奖作品。并视各校预赛组织情况授予相关单位组织奖。
四、工作要求
“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学联
联合举办的我省大学生科技创新系列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届活动部分经费由恒安集团赞助。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把竞赛活动当作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抓好。尤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社会力量帮助每个大学生把创业作品设计和今后职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为今后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要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大学校园中的创新创业活动。要坚持育人宗旨,动员广大青年学生学生积极参加到这项活动中来,通过竞赛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高校要认真做好竞赛的组织特别是培训工作,要向参赛者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选派专业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要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开展工作,借鉴和吸收当今的科学新成果,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二00六年三月九日
00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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